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枫丹铂麓二期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及枫丹铂麓二************有限公司对“枫丹铂麓二期”物业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启元三街166号。
2.项目概况: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及商业。
枫丹铂麓二期,总建筑面积:116244.95㎡;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当详细了解并对标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挂靠或联合体投标。投标、签订合同的物业服务人签约代表必须是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2.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现合并到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信用良好,B级及以上(以《成都市物业服务机构2024年第一季度信用信息》为准);
3.具有10年以上物业服务经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物业管理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4.投标人在成都本地拥有住宅服务总面积须在100万平方米以上(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盖章,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载明的管理面积计算,不扣除合同中的其他物业类型)。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例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证明,承诺函及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6.投标人近三年在成都市范围内未出现其服务的住宅项目有2次及以上撤场(被指解聘)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如承诺情况不符,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不能参与投标:
1、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的。
2、联合体投标。
3、例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整改内容及资金要求
自愿无偿投入整改资金: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
1、******委员会账户),逾期未足额支付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中标。
2、************委员会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乙方应在方案确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整改项目。
******委员会审核成本预算方案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公开******委员会可另行选择供应商,乙方无条件配合支付,但是支付总金额不超过承诺整改资金金额。
******委员会审核,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5、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使用的各种APP、小程序以及其它管理软件不列入整改费用,免费供业主使用,乙方为规范其内部管理或提升企业形象而加装的设施设备均不计入整改费用。
6、乙方进场提供物业服务的开办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列入整改费用。(开办费包括购买物业办公设施和物品等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所必须的物资)
7、若乙方未在整改方案确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整改项目,则应按照整改方案涉及的投入总金额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应当继续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内容。相应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在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4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委员会监督。
五、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形式、物业服务等级、公共收益分配比例
1、电梯住宅物业服务费:2.80元/平方米·月;
2、商业物业服务费:5.00元/平方米·月;
3、机动车车位物业服务费:50.00元/个·月。
4、收费形式:包干制。
5、物业服务标准按照《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DB5101/T123-2021)五级标准内容及要求执行。
6、甲方授权乙方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管理,其产生的经营收入中,合同金额的30%作为乙方招标代理费、策划宣传费、现场维护费用、能耗费用及税金等合理经营成本,合同金额的70%归甲方全体业主所有。甲乙双方应每季度结算一次共有部分经营收益,乙方应当在双方结算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支付给甲方。
******委员会决定,可以对共有部分收益等共有资金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属于业主共同所有部分的经营收益,按本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定的方式使用,并按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收支明细、允许业主进行查阅。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公布经营所得收入的。
7、本物业收费标准为唯一投标价格,任何高于或低于本物业收费价格,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中标候选人确定
1、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法评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委员会可以依序确定中标人:
①、排名在前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选聘方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③、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中标人无法进场。
3、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 5年,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间: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进场服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4、解除条件:
******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若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进场提供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委员******委员会书面告************委员会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满意度调查低于60%,视为实质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具体违约处理细则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③、每年的满意度调查与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同期进行。
5、违约责任:
①、乙方擅自提供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当予以返还,并自业主之日起向业主支付超出金额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②、业主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足额支付物业费,经乙方书面催告限期支付仍未支付的,承担违约期间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③、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④、甲方、乙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但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经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决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物业企业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期间,中选企业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中选企业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4日内足额补存。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17点止。(周六周日除外)
八、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1、线下报名: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按照资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件及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携带资料前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西路8号1栋11楼18号报名,联系人:黄磊,联系电话:******。
2、线上报名: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按照资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复印件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报名文件审核完毕并缴纳费用后,收到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即为报名成功。
3、招标文件售价及支付方式:现金支付金额50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的单位才具备投标资格,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银行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付款单据须注明:“请在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有限公司
******银行:******有限公司成都西较场支行
银行账号:440 290 230 900 007 9702
******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账号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收到款项后,投标人如果需要,招标人可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参加投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或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人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交纳整改投入资金的。
4.投标人对招标组织机构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十、投标保证金退还
1.中标人的投标人,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
十一、投标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成都市金牛区育仁西路8号1栋11层18号,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3日下午13时30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3日下午13时30分
2.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育仁西路8号1栋11层18号
十三、招标答疑及信息发布媒介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2025年11月28日17时前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物业管理网及小区公众号发布,发布网址:******//index.php
******街道枫丹铂麓二期建筑区划业主大会
******委员会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