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
标段编号 | A************02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北集成电路产业园4#楼装修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市北集成电路产业园4#楼装修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已由 原南通市港闸区行政审批局 以 通港闸行审投资备〔2017〕1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通市北集成电路产业园4#楼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市北高新区——通京大道以东,幸余路以北,福禧路以西,幸福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共一个标段,总价面积约6012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02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吊顶、铺砌粉刷、抹灰、地面、成品隔断、涂料、门窗、木器、墙饰面、固定家具、水、电、暖通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①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②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注: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07月14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4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t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人同步的主体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和丰大厦A座9楼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 |
联系人 |
袁先生 |
联系人 |
张轶男、杜赟、王蓉 |
电 话 |
0513-****** |
电 话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2025年06月30日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信息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主体信息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开标时特别说明: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评标原则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后续评审。
2、本工程报价一次性报价为准。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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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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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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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R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R方法三; 注: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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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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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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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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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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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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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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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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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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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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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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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有效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提供①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①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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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
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投标人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注: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拟派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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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①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或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材料或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④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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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
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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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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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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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银行保函。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如为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则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保函)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银行机构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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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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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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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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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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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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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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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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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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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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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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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9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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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R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R方法一;R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 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 95%、96%、97%、98%, Q1 值取值范围: 65%、70%、75%、80%、85%,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值取值为:88%;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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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2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 0.6 分,每上浮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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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装饰类)信用得分*8%(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装饰类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2024年度南通市下半年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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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不适用)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不适用)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40家(含4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4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4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4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4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40家(含4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4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15家和平均值以下2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投标单位报价等于平均值也入围。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本工程设两种评标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评审方法作为本次的商务标评审办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取算术平均值;若4≤有效投标文件≤6家时,去掉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评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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