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1105G******1001)
本招标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嫩发改发【2025】11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嫩江市交通运输局以嫩交发[2024]1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嫩江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及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市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拆除重建1-10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11座。拆除重建2-10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7座;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及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嫩江市白云乡、前进镇、霍龙门乡、科洛镇、联兴乡、塔溪乡、临江乡、嫩江镇。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8月15日,交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工期93日历日。缺陷责任期2年。(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0个标段,本项目不得兼投兼中。
标段 |
桥梁名称 |
桥梁编码 |
桥长(m) |
所属乡镇 |
分项控制价 (万元) |
控制价合计(万元) |
B1 |
无名桥 |
Y******3L0030 |
15.5 |
白云乡 |
179.04 |
179.04 |
金桥 |
Y******3L0020 |
15.5 |
白云乡 |
150.24 |
150.24 |
|
B3 |
南空一桥 |
X******3L0050 |
25.54 |
白云乡 |
172.93 |
351.11 |
南空二桥 |
X******3L0060 |
25.54 |
白云乡 |
178.18 |
||
B4 |
朝阳西桥 |
X******3L0110 |
25.54 |
白云乡 |
192.33 |
357.33 |
朝阳桥 |
X******3L0120 |
25.54 |
白云乡 |
165.00 |
||
B5 |
三场桥 |
X******3L0090 |
15.5 |
白云乡 |
136.75 |
274.01 |
青良西桥 |
X******3L0140 |
15.5 |
白云乡 |
137.26 |
||
B6 |
无名桥1 |
C******3L0010 |
25.54 |
前进镇 |
172.7 |
517.73 |
无名桥2 |
C******3L0020 |
25.54 |
前进镇 |
195.68 |
||
中原桥 |
C******3L0010 |
15.5 |
前进镇 |
149.35 |
||
B7 |
育校小桥 |
Y******3L0030 |
15.5 |
科洛镇 |
141.06 |
272.61 |
无名桥1 |
Y******3L0010 |
15.5 |
塔溪乡 |
131.55 |
||
B8 |
联兴桥 |
Y******3L0050 |
15.5 |
联兴乡 |
127.13 |
127.13 |
B9 |
油灌小桥 |
Y******3L0030 |
15.5 |
霍龙门 |
128.29 |
278 |
无名桥1 |
Y******3L0040 |
15.5 |
霍龙门 |
149.71 |
||
B10 |
临江桥 |
X******3L0070 |
15.5 |
临江乡 |
124.2 |
313.33 |
无名桥3 |
X******3L0040 |
25.54 |
嫩江镇 |
189.1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07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桥梁工程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
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财务最低要求:
提供近3年(2022~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信誉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②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③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处罚;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⑤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⑦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登记报名时间先后为准。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30日1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7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B1~B4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
B5~B7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14时00分;
B8~B10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开标时间
B1~B4标段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
B5~B7标段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14时00分;
B8~B10标段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为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项目将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进行处罚。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嫩江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嫩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嫩江市嫩兴路52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电话:0451-******
电子邮箱:******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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