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大道(高环大道至高丰大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金大道(高环大道至高丰大道)道路工程 已由 ******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 渝高新改投〔2023〕3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代理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金大道(高环大道至高丰大道)道路工程南起于高丰大道,北止于高环大道,道路总长约0.958km,道路标准路幅宽度30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建设内容包道路、交通、岩土、照明、综合管网、海绵城市、绿化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6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他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承担施工内容的任一成员(含牵头人)提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4-27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4-28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1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 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11栋4层4-5号 |
联系人: |
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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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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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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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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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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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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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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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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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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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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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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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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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