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宦子口桥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ZKQ-EPC-1标段(JZHH-202502G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HH-202502GL-******1 | |||||||||||||||||||||||||||||||||||||||||
1.招标条件 | |||||||||||||||||||||||||||||||||||||||||
******委员会《关于洪湖宦子口桥新建工程应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荆发改审批〔2025〕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统筹,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推荐方案起点位于洪湖市瞿家湾镇加堰村四湖总干渠左堤(洪湖围堤)与陈宦公路交叉口,于宦子口船闸东侧跨越四湖总干渠,终点顺接螺山干渠左堤(洪湖围堤),路线全长0.806km。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洪湖宦子口桥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设计合同包含: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保、水保、绿化、其他工程等,以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果有),配合招标人后期招标工作,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项目评估等。②施工合同包含:标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沿线设施工程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洪湖宦子口桥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ZKQ-EPC-1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3-20 合同估算价:4904.11万元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合同履约期限28个月,施工期(含施工图设计)4个月(主桥2025年7月1日贯通)、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受聘于联合体牵头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09日至2025年02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8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并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管理局,电话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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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8日 |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2、3项的资质最低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2、4、5项的资质最低要求。 4、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此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表各项业绩要求。若某项业绩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要求,则该项业绩可分别计算。 3、联合体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条的要求,业绩认定时仅认可其提供的设计业绩,不认可其施工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2条要求,业绩认定时仅认可其提供的施工业绩,不认可其设计业绩。 4、(1)独立投标人独立完成公路工程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独立投标人中标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含投资人项目)并承担该项目公路工程全部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2)联合体成员独立完成公路工程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含投资人项目)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并承担了所提供的业绩中全部设计任务的,则该业绩予以认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含投资人项目)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并承担了所提供的业绩中的全部施工任务的,则该业绩予以认定。 5、同一标段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6、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7、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一日。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则还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9、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10、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1、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并分别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在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基础上,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上表其他主要人员不得兼任。 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的扫描件;(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还应提供: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 4、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5、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6、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2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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